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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★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,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家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★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★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
★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
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
1、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担任法律顾问;
2、代办专利、贷款、税金减免、商标注册、产品生产和商品进出口许可证等申请、申报、申领手续。
3、代办企业、联营组织的筹建、开业、歇业、变更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务。
4、代办财产投保、交付保险金、转移保险代位权、请求保险赔偿金等事务。
5、代办财产租赁、抵押、借用、赠与、信托、寄售等事务。
6、代办股票、债券的发行、认购事务。
7、代办土地使用仅、知识产权及股票等有偿转让事务。
8、代办房地产及大型资产拍卖、商品代购代销事务。
9、代办建筑工程承包、企业承包、租赁经营等投标招标事务。
10、代理参与企业的歇业、破产的清算事务。
11、代办民用经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、种类合同和章程的审查事务。
12、代办市场、商品信息及企业资信的调查事务。
13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建议书。
14、代理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债务保证人追索债款财物。
15、代理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公开场合对某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发表声明、表明立场、态度、观点。
16、代理参加经济协作、经济合同、联营等谈判、签约活动。
17、接受公民或法人申请,对某项法律事件或行为进行见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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